“双碳”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双碳”要闻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值得关注的几个点

2024-08-08 来源:

2024-08-08 来源:碳婆 [打印]

202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8/content_6966079.htm)

微信图片_20240808161606.png

1、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不断创新和强化制度供给

碳市场建立、碳排放纳入环评、CCER重启、能耗双控转碳排放双控等等,这些都是为实现双碳目标而建立的新制度体系。

2、能耗双控制度为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以来,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逐步建立起能耗双控制度,并以能耗约束性指标为核心,建立了统计核算、节能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监察等系列制度,为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节能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10余项规章,20余个省(区、市)颁布节能条例或办法。现行有效节能国家标准达318项,基本实现高耗能行业和设备全覆盖。

二是基本建成能耗双控制度体系。自“十一五”起,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能监察、统计监测等政策制度。

三是不断夯实能耗双控工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各地区建立节能中心或节能监察机构。企业层面设立节能管理岗位,一批节能咨询、能效评价、节能认证等专业机构逐步发展壮大,支持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能耗双控制度有效缓解了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能源保障对外依存度高等问题,助力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也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3、要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必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准确、全面、细致的碳排放统计和核算体系建设是掌握碳排放变化趋势、有效开展各项碳减排工作的基本前提条件。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级、多类主体、多种维度。不同对象、不同用途的碳排放核算边界和方法也各不相同。总的来说,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立,但体系尚不完善,核算方法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缺少大范围碳排放监测设施,对工业生产、土地利用、农业等碳排放的直接监测统计存在较大困难;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亟待完善,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有待建立健全,国家二氧化碳清单编制机制仍需完善。

4、工作方案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双碳”工作明确了工作主线

《方案》明确了“三步走”时间表:

为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从现在到2025年,重点提升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后(2030年),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多措并举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