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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我国区域绿色金融现状分析

2024-02-28 来源:

2024-02-28 来源:气候投融资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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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我国区域绿色金融

现状分析

CIFA


我国于2020年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愿景。金融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绿色金融,顾名思义其目的在于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既是践行“两山论”的重要保障,又是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市场,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效果已逐渐显现。


然而,随着绿色金融实践的逐步推进,各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日益显著,呈现出结构失衡的局面。经济发达省份工业发展水平较高,前期污染积累较重,在环境治理、节能和环保等领域的绿色金融需求较大,而传统金融资源区域分布的不均衡则进一步加剧了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差异。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不均衡一定程度会影响我国“双碳”目标的落实进程,因此,只有深入把握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本质和差异特征,才能有效发挥绿色金融对于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践意义。


一、区域绿色金融研究进展




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一般通过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投资、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维度进行测算(赵煜和于湘,2023)。黄孝武,宗树旺和林永康(2022)运用Kernel密度估计等方法分析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动态演进趋势,得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并且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相对差异的变化较为稳定,绝对差异在逐渐缩小。王君萍,刘亚倩和李善燊(2022)基于我国2015至2019年30个省份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样得到我国各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的结论,同时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分异明显,空间相关性特征显著,热点区扩散分布于西部地区,冷点区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东西部区域差距较大且呈加深趋势。以甘肃省为例,其区域绿色金融存在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不畅、产品创新不足、区域金融机构效益不突出和绿色金融氛围不成熟等特点(王俊和蒋乐,2023)。


在此基础上,我国东部地区以市场驱动型绿色金融为主,中西部地区以政府引导性绿色金融为主,两者均能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前者支持效应更加显著(李唐蓉和林辉,2023),也有学者认为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并不显著(万光彩和张起望,2023)。而区域间经济、政策等维度的差异是产生绿色金融区域差异的主要来源(邢宇和边卫军,2023)。


二、区域绿色金融现状分析




按照传统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四个区域。2009年至2018年期间,东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高,均值为0.252,其次是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东北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低,为0.130。同时,东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离散程度最大,其标准差为0.049,并且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离散程度基本与其发展水平正相关,具体详见表1所示。


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良好的资源禀赋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高水准的发展条件,而西部地区在国家政策较大力度的支持下,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相比之下,中部和东北地区作为传统的高碳和重工业发展地区,其产业转型和经济低碳化仍面临较大的压力,这也成为约束其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表1 2009年-2018年我国分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描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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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彭湘君,章仟.区域绿色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耦合协调度和异质性研究[J].当代金融研究, 2022(10):15.

具体到各省份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2020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和天津,其中,上海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高,为0.47;青海、甘肃、内蒙古和宁夏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排名靠后,其中,宁夏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低,为0.22。由此可见,我国各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良莠不齐,存在显著的差异。从发展趋势的角度,2018至2020年期间,北京、吉林、陕西、辽宁、山西、青海、甘肃等北方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上升趋势明显,但也有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逐年下降,例如:山东、湖北和宁夏,具体详见图1所示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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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沿海等发达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内陆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绿色金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政策建议




第一,基于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中央政府应完善相应的顶层设计,发挥绿色金融发展良好地区的带头作用,构建互补机制,加强绿色创新技术的有效转移,进而带动我国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同时,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国家的有关政策应着力向其倾斜以弥补其在资源禀赋等方面的不足。


第二,因地制宜,提高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区域差异显著,主要体现为东部地区发展程度快于中西部地区。如果实施“一刀切”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既不利于东部地区继续保持发展优势,也不利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深入挖掘发展潜力。有针对性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将会最大限度的推进各区域绿色金融协同发展,避免发展水平差异的进一步显化。东部地区经济基础、政策和发展环境较为完善,应勇于创新,探索新兴绿色金融项目的运作以不断发挥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鉴于其金融产能不足、经济体量有限的约束,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形态,鼓励区域绿色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将会拓展其绿色金融发展空间。


第三,发挥气候投融资试点区域的带动、帮扶作用,包括但不限于气候适应和减缓项目、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链及金融科技支持等。政府牵头气候投融资试点区域与西部和东北地区进行绿色金融资源合作与金融科技共享,实现合作共赢。发挥气候投融资试点区域在气候应对、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化发展等项目以及在绿色农业生产、绿色健康生活等产业链上的投资合作与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