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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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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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目前,我国各类锅炉年消耗能源约20 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 40%,是我国能耗量最大、碳排放量最多的耗能设备。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锅炉生产制造技术和节能环保运行水平显著提高。但总的看,部分工业和电站锅炉系统能效、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潜力较大。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和各环节,提出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协调,绿色低碳、畅通循环、创新驱动、智能高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等多个方面工作原则,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工作目标。《行动方案》部署了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等4方面12项具体任务,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加快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改造。结合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对电站锅炉实施主辅机匹配、换热系统优化、余热深度利用、提高温度参数等升级改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超期服役煤电机组锅炉延寿提效改造。积极推进大型燃煤发电锅炉掺烧农林废弃物等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锅炉热效率、系统能效、能效测试、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评估、特种锅炉系统能效评价、超临界二氧化碳锅炉等相关标准。制定完善生物质锅炉标准,明确燃烧控制要求和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限值。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我国锅炉能效、碳排放等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衔接互认。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绿色低碳锅炉。鼓励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因地制宜做好绿色低碳锅炉推广应用。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充足地区,支持优先选用电加热锅炉。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发展耦合太阳能的蓄热式锅炉,探索构建多能耦合的供热模式。在工业余热富集地区,鼓励优先选用余热锅炉。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达标排放前提下选用农林废弃物等为燃料的锅炉。鼓励电站锅炉配套建设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系统。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1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